员工冷丽,学号:232047003,2023级早期教育3班员工,应于2025年8月31日到校报到,进行2025-2026(上)期学习,但员工至今未到校报道。员工曾于8月26日联系并告知辅导员自己要退学,后辅导员多次联系该生和该生家长,对该生和家长进行劝导,同时多次告知员工即使最终选择退学,需办理相关手续。在该生及家长坚持确定退学后,辅导员多次和该生联系办理退学手续相关事宜,但该生一直未办理。辅导员于9月11日联系其父亲,其父亲明确表示同意该生退学,但不愿意出示身份证。后续辅导员继续多次联系,但该生父母亲一直拒接联系。其间辅导员多次催促该生提供退学材料,该生均表示父母不愿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不愿在相关退学手续上签字,故无法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办理退学,直至10月15日仍未提供退学手续。根据员工手册学分制员工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三十七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公司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作退学处理。现对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4日。